古代地名

达拉特旗(清朝地名)

现在地址

即今内蒙古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左翼后旗。清顺治六年(1649)置,驻地在今内蒙古达拉特旗西北大树湾乡一带。民国间属绥远省。20世纪40年代迁今达拉特旗驻地树林召镇。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系蒙古语,其含义主要有两种说法:(1)认为“达拉”意为七十,后加“特”表示复数,“达拉特”意为七十之部,该部很可能是由70个勇士,或者贵族的子孙繁衍而成;(2)认为词根原为“达鲁”,方言呼为“达拉”,即肩胛骨,后加表示复数的“特”,意为(祭)肩胛骨之部,因该部有祭祀胛骨的习俗。据传他们的祖宗是守护窝阔台伊金神灵及肩胛骨的达尔扈特。


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黄河南岸。属鄂尔多斯市。面积8200平方千米。人口33.3万,有蒙古、汉、回、满、朝鲜、壮等民族。辖1镇、21乡、1苏木。旗人民政府驻树林召镇。达拉特,蒙古语含义有二说:一说“达拉”意为“七十”,“特”表示复数,总为“七十之部”;一说原为“达鲁”,方言呼为“达拉”,“特”表示复数意为肩(祭)胛骨之部。明天顺年间蒙古族入牧,正德五年(1510年)达延汗统一蒙古后,属鄂尔多斯万户。王爱召为万户济农驻所。清顺治六年(1649年)以达拉特部属地置鄂尔多斯左翼后旗,俗称达拉特旗。扎萨克初驻巴尔哈逊湖(今树林召)。清末黄河两岸垦区属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垦务局。1925年西北部黄河北岸垦区大部分划给临河设治局,东部黄河南岸部分垦区划属包头、萨拉齐二县。1941年属绥远省第三区行政专员督察公署。1950年废除旧制成立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初治旦展召,1953年移治树林召。1954年绥远省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2001年改属鄂尔多斯市。地处鄂尔多斯高原北部。属中温带半干旱气候。库布其沙带是“三北”防护林带的重点治理区。农产小麦、糜黍、玉米、高粱、向日葵、胡麻、甜菜等,畜产牛、马、羊、猪。工业有电力、白粉球、化肥、造纸、制糖、橡胶等厂和煤矿、石英砂矿。包神铁路、210国道经此。古迹有王爱召遗址。旅游地有响沙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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