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书

语:在清时,由于统治者是来自山海关外的满族人,所以为了维护满族的统治地位,清初各部主官均为满人。顺治五年(1648年),顺治皇帝在六部改设两位主官,满汉各一。刑部也由此首次迎来两位尚书,称“刑部满尚书”和“刑部汉尚书”。名义上,二者在行使职权时不分级别高低,完全平等,然而由于满人在整个社会处于统治地位,所以部内权力基本上掌握在满尚书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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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

顺治

01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1638年3月15日—1661年2月5日),清朝第三位皇帝,清朝入关的首位皇帝。清太宗第九子,崇德三年(1638年)出生在沈阳故宫永福宫,生母为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年号顺治,在位十八年。&nbs...详细>>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改刑部为法部,刑部尚书之职正式从中国历史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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