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大理寺和刑部有什么区别?哪一个权力更大?

  在古代电视连续剧中经常会出现在这样的场面,会说“把某某犯人押入刑部大牢会审”,当然也有把犯人押入大理寺候审的,那么就会有人疑问了。大理寺和刑部有什么区别,谁的权利更大?

    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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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最好的原型是廷尉,长官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在北齐时候正式改为大理寺,后来的朝代都源用这个名字,而明清两朝将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大理寺主要负责掌刑狱案件审理,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

    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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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文帝初年设置了三省六部制度,并确立了刑部,官员为侍郎,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刑部侍郎,主要负责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主要负责复核大理寺所判流刑以上的案件,相当于现代的检察院。

    大理寺和刑部谁的权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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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是司法机关,而刑部属于监察机关,两者没有直接隶属关系,两者承担不同的职责无法比较两者权力的大小,由于两者之上还有上司皇帝的存在,皇上是一个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为一身的独特的个体,这就决定了在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是不可能独立的,同样司法权的行使也是不可能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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