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今广东深圳市南之深圳河。源出深圳市西北,西南流入深圳湾。光绪二十五年(1899)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香港英租界合同》规定:“沿深圳河北岸下至深圳湾界线之南,河地均归英界。”遂成为新安县(后改宝安县)与香港租界之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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