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和议

语:1206年(开禧二年)五月,宋分道进兵。初时收复了一些地方,不久,金援兵大量南下,宋军大败。金人要求惩办战争祸首,主和派礼部侍郎史弥远等竟杀死韩侂胄,函其首送给金人。1208年(嘉定元年),双方重定和约,史称“嘉定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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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和议后,双方大致维持和平六七年。这三次议和(指高宗《绍兴和议》、孝宗《隆兴和议》及本次和议)都是以屈辱买平安,三个“和议”不仅仅是把民脂民膏进贡给别人,而且是既丧失国格又丧失人格,可谓中国历史上并列第一的耻辱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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