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制度
导语:明朝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同年九月,朱元璋设置四辅官,以儒士王本等为之。从明代起,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实际上等于兼任宰相,把君主独断专行扩大到了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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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永乐朝以后,内阁权力加强。中晚明的历史可以看出,只要内阁中人才济济,皇帝不能再胡来。 明朝时,即使皇帝不上朝理政,国家机器也能依靠一班大臣和一整套政务流程维持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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