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为何能在从外国的银行替政府借到巨款?

作者:Adele

辛亥革命后,最早出现财政危机的其实是南京临时政府。就在南北还处于战时状态时,有一次安徽都督派专使去见孙中山,要求马上接济部分军饷。孙中山批了二十万元,但手下人查了一下金库,却发现仅有十元存洋。

为了这个恼人的“孔方兄”,孙中山、黄兴伤透脑筋。当时每天到南京陆军部索饷的人员不下数十拨,时任陆军总长的黄兴被弄得寝食俱废,甚至急吐了血。

在袁世凯当选临时大总统后刚刚一星期,尚在执行职务的南京政府就提出需银七百万两,其中两百万两为急需。袁世凯也不是财神爷,他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找外国借款。

袁世凯的法子,南京政府同样想过做过。孙中山在回国前后就多次进行过借款活动,但老外银行家们多精明,南京政府能存在几天他们都不知道,又怎么肯把钱借给你?在那段日子里,孙中山每天都盼望能得到外国银行的复电,可是一直等到他辞去临时大总统的职务,还没有见到钱的影子。

袁世凯出手借就不一样了。这时南北已走到一起,且北京政府就实力和信用而言,更符合外国银行家心目中“能负责任的中国政府”的形象。在此情况下,美英德法四国银行团便接受袁世凯的要求,付银两百万两给南京政府作为了军政费用。

袁世凯为何能在从外国的银行替政府借到巨款?

除了结束南京政府,遣散南方民军外,北京政府需要用钱的地方还有很多,其中比较大宗的就有整顿在京政府机构、偿付承接自清政府的外债和赔款、履行对逊清皇室的优待条件等。这使北京政府的财政困难程度很快就接近了当初的南京政府,而解决困难最方便最快捷的途径又只有继续向外国银行进行借贷。

1913年4月26日夜至27日凌晨,袁世凯以国务总理赵秉钧等人为全权代表,与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谈判签署了“善后借款合同”,这就是历史上的善后大借款。

据说著名学者辜鸿铭曾应邀在这次借款谈判中担任翻译。他说了一句名言:“所谓的银行家,就是晴天千方百计把伞借给你,雨天又凶霸霸地把伞收回去的那种人。”

辜鸿铭的话很形象地说明了借款合同的苛刻程度。根据合同规定,中国必须以盐税、海关税以及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四省所指定的中央政府税项作为担保,这还不包括其它一些有损国家主权的附加条件。

借款合同签署于第一届国会开幕后不久。依照国会组织法,政府所有法律、财政、国务员同意等案,都须得到参众两院的一致同意,像善后大借款这样重大且涉及国家主权的决策更不能例外,但国会却是事后才得知。

宋案和借款案引起了南方革命党人的极大愤怒。两案发生之前,孙中山、黄兴曾先后北上与袁世凯商讨国是,对袁俱有好评。二人还都不约而同地作出过乐观估计,认为民国若能由袁世凯执政若干年,必可跻身于强国之列。袁世凯对孙、黄亦不乏好感,与人交谈时,曾称孙中山坦白,黄兴憨直,言下颇有相互提携之意。

两案一起,南北领袖之间这种一度尚算融洽的关系便告完全破裂,双方皆视对方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拔之而后快。孙中山首先力主对袁世凯进行武力讨伐,袁世凯也被激起了怒火,他发出“传语国民党人”的长电,声称:“现在看透孙、黄除捣乱外无本领。左又是捣乱,右又是捣乱。我受四万万人民托付之重,不能以四万万人民之财产生命听人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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