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扬州人的李方膺为何能位列“扬州八怪”?李方膺的诗作

李方膺生于公元1695年,去世于公元1755年,是我国清朝时期著名的诗画家。早年为官,历任乐安县令、兰山县令、潜山县令、代理滁州知州等职。后因为得罪上司,最终被以莫须有的“贪赃枉法”的罪名被罢官。罢官之后寓居南京借园,自号借园主人,以卖画维持日常所需。
李方膺善诗工画,画作尤以画梅、兰、竹、菊、鱼、松为最。笔法老道,布局简洁,画作不拘形似,活泼生动,自成一派。在南京之时,李方膺与李鳝、金农、郑燮等往来交好,几人志趣相投个,且都是善画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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