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皇帝朱厚熜曾杖责群臣 严刑致死者达17人
“廷杖”与“献俘”
在明、清时期,天安门至午门之间还是“廷杖”“献俘”的地方。
“廷杖”是对朝中大臣实行的一种惩罚。那时,皇帝明面上也倡导文武百官以至平民百姓上书“进谏”。但是,敢于直言批评皇帝的少,歌功颂德、拍马屁者甚多。因为封建独裁者大多喜欢听颂扬,“劝谏”批评皇帝是要冒风险的。虽然皇帝标榜纳谏,但大臣在进谏时稍有不慎,龙颜大怒,就要在午门前罚跪、打棍子,这叫作“廷杖”。有些大臣罚跪几天,再被杖责几十大棍,轻的皮开肉绽,重的就一命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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