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时代,讲求君君臣臣,既然是官员,身家性命都卖与帝王家了,婚姻一事,自然是皇帝有最高决定权。
王献之是“书圣”王羲之第七子,曾官至中书令。他的离婚就属于这样的无奈,原配本来是青梅竹马的表姐郗道茂。在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干预下,王献之被迫与新安公主司马道福结婚。
碍于公主的身份,王郗二人离婚后也不太方便见面,除王献之写过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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