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对明朝各大机构进行了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三大最高权力机构(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全部被裁撤,原先隶属于中书省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直接置于皇帝监管之下,成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各部置尚书(正二品)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正三品)各一人,为尚书之副。
除了六部之外,明朝还有个与六部名称相对于的机构,那就是六科(吏科、户科、礼科、兵科、刑科、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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