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南宋与金国签订了历史上著名的“绍兴和议”。按照和议条约规定,南宋向金国称臣,两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南宋割让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二州及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每年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金国归还宋徽宗(宋高宗之父)棺椁和被幽禁在金国做人质的韦太后。
从“绍兴和议”的条约内容来看,南宋显然是血亏。那么是不是因为南宋实力不济,被迫签订城下之盟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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