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推行均田制 (公元485年)

北魏太和九年十月,北魏推行均田制。均田制的原则是计丁授田。③新定居的农民给予园宅田,每三口一亩,奴婢每五口一亩。⑤全家老小残疾者没有受田资格。均田制是北魏政权在奴隶制残余形态特别严重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实行的一种土地分配制度,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一种补充形式。同时,均田制使游离的劳动力重新和士地结合起来,扩大自耕农的数量和政府的纳税面,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北魏政权封建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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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魏太和九年(485)十月,北魏推行均田制。均田制的原则是计丁授田。具体内容是:①政府授给均田农民露田。②初授田的男子另给桑田20亩作为世业,终身不还。③新定居的农民给予园宅田,每三口一亩,奴婢每五口一亩。④地方官吏按品级授给公田,刺史15顷,下至县令、郡丞6顷,不许买卖。⑤全家老小残疾者没有受田资格。⑥每年正月举行授田和还田,如刚授田就死亡或者买卖奴婢和耕牛者,到第二年正月进行还授。对于地广人稀之地,政府鼓励农民开垦耕种,到后来有住户时才依法授田。均田制是北魏政权在奴隶制残余形态特别严重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实行的一种土地分配制度,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一种补充形式。同时,均田制使游离的劳动力重新和士地结合起来,扩大自耕农的数量和政府的纳税面,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北魏政权封建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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