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戕官事件
在黄河入海口的乐安县(今山东广饶),民国3年(1914)发生过一起义民为反对贪官污吏横征暴敛,揭竿而起的戕官案,系一件震惊朝野、轰动民国的大案,史称“戕官事件”,后世却鲜有人知。
- 中文名戕官事件
- 外文名Le north which can judge case
- 简介义民反对贪官戕官案
- 时间1912年3月
- 别称乐北戕官案
事件内容
简介
只是当时的《东方杂志》称:"乡民聚众暴动,拥入知事卧室……"袁世凯则横加蔑词:"扩鸷之风,甲于全县。"千秋功罪,自有评说。 1914年乐安县民众暴动杀了县知事,当局本欲把乐安县人全部杀光,但惟恐引起天下大乱,便将该县百姓饶恕免罪,故将乐安县改称广饶县,这就是“杀官改县”这一著名传说的由来。“改县”到底是否因为“杀官”我们暂且不管,但“杀官”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这就是在当时引起朝野震惊、轰动全国的乐安县北部民众戕杀知事(县长)王文琙一案。
点击展开更多事件信息
精彩推荐
留言讨论
发表评论
请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泄露隐私,不正当言论可能会被屏蔽。
暂时没有相关内容,欢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