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长何应钦出生

1890-04-02 4.56万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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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应钦
  1890年4月2日,国民革命军陆军一级上将,曾任黄埔军校总教官,军委会参谋总长,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长何应钦出生。
  何应钦早年留学日本,就读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辛亥革命爆发后,回国参加沪军。二次革命失败后,再到日本就读于陆军士官学校。1916年秋回国,到贵州任讲武学校校长、黔军参谋长等职。1924年赴广州,任大本营参议、黄埔军校总教官兼教导第一团团长、旅长、师长、军长等职。北伐后任国民政府委员、浙江省政府主席、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参谋长、军政部部长。1934年授陆军一级上将军衔。抗日战争时期,任第四战区司令长官、中国远征军总司令、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1946年6月任中国驻联合国安理会军事参谋团中国代表团团长。1948年5月任国防部长,次年3月任行政院长,5月辞职,8月去台湾历任“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民国联合国同志会”理事长、“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主任委员等职。1987年10月在台北病逝。
  1909年加入同盟会。
  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在黔军历任营长、团长、旅长、军参谋长等职。
  1922年夏任云南讲武堂教务长。
  1924年春任广州孙中山元帅府参谋。不久,任黄埔军校少将总教官,后兼教导一团团长,成为蒋介石的亲信。
  1925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师长,参加平定商团叛乱、刘杨叛乱和两次东征陈炯明。
  1926年任第一军军长兼黄埔军校教育长。同年7月率第一军参加北伐。
  1929年任国民党海陆空司令部参谋长。在国民党“三大”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
  1930年任国民政府军政部长。后任“剿共”军前线指挥。参与对中央苏区的一、二、四次军事“围剿”。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主张对日本帝国主义妥协投降,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特别事务委员会委员。
  1933年任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与日本签订出卖国家主权的《溏沽协定》、《何梅协定》。
  1936年西安事变爆发后,暂代总司令职,主张“武力付伐”张杨。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任第四战区司令长官。
  1938年任军事委员会参谋长,负责战时的军制、计划和指挥。
  1944年任中国陆军总司令,指挥了长衡会战和湘西反攻战。
  1945年代表中国政府接受日本投降。
  1946年任重庆行营主任,后赴美任联合国军事参谋委员会中国政府代表。
  1948年回国,支持蒋介石发动反革命内战,任国防部长。
  1949年初,蒋介石“下野”时,一度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旋即辞职。后去台湾。
  1950年任蒋介石战略顾问委员会主席,兼任国民党中央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
  1987年10月21日上午,终因心脏衰竭而停止了呼吸,享年9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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