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如何对待贪官? 这一手真是绝了!

雍正如何对待贪官? 这一手真是绝了!

  贪官,上一次小编说了朱元璋,这一次就说说清朝的雍正!

  他是清朝第五位皇帝,入关后第三位皇帝,清圣祖康熙第四子,母为孝恭仁皇后,即德妃乌雅氏,1722—1735年在位,年号雍正!接下来看看雍正如何对付贪官!

 网络配图

 他被称为中国历史上最勤勉的皇帝!而他所杀的贪官不计其数,而且效果很好!

  这究竟是为什么?主要他掌握了贪官的本质!

  第一,乌纱帽先拿下,记录在案,子孙受其连累!

  第二,贪了多少赔多少!不诛九族,但是追债到九族!至于怎么追,这个方法就多了,比如卖女人,比如卖地产,卖房产,反正钱先赔上!

  第三,定罪,大多被用到了这个,那么数额就不小了!该杀的杀,该腰斩的腰斩!雍正对待这个还是很严格的!

   看起来非常残酷,但是效果很好!

  比如在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

  一般自杀了,我们现代很多就没办法了!可是雍正不同意,“让他们全家赔钱!有关系的都拉出来!”

  这也就杜绝了转移资产的目的!我们现在还有离婚转移的资产的,不过要是在雍正时期,那可就没啥用了啊?

   也正因为这样的严刑,当时的雍正时期,真的是没有人敢贪!

  当然,这样有弊端,有冤案,但是按照概率来看,大多还是做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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