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警察有四套制服 工作包括发结婚证收水费

民国警察有四套制服 工作包括发结婚证收水费

  1907年,清政府在各省设立了巡警道,各府州再设巡警所。至此,中国第一次建立了全国性的现代警察制度。

  相信大家已经注意到了,那时候中国的警察并不叫“警察”,而是叫做“巡警”。那么,“警察”这个称呼最早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呢?何稼男告诉记者,清末其实已经有了,“张之洞1902年在湖北设立的武昌警察总局,是中国第一个以‘警察’命名的机构。”

  “派出所”这个机构也是在清末出现的。1909年,清政府下令在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的分厅各区署下设立派出所。

  辛亥革命以后,警察机构名称又经历了多次更迭。1922年,中国首次出现“公安局”这个称呼,当年2月,广州市政厅成立,广东省会警察厅改为广州市公安局。何稼男说,“公安局”随着国民革命军北伐,由南向北推移。

  1927年5月,江苏省各级警察局一律改称公安局,共设省会公安局1个、县公安局61个。6月,南京特别市警察局改为公安局。

  民国警察史博物馆位于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暂时不对社会开放,待日后条件成熟时,才可能对外开放。

  民国警察要代收路灯费自来水费

  当时的政府各部门职能分得没有现在细,有些现在不是警察管的事情也是警察在管,比如城市街道管理、卫生管理、消防等。国民政府时期,医生行医是到公安部门去审批的,结婚证是公安机关印发的,很多杂七杂八的费用也是警察代收的,比如防空费、路灯费、自来水费、门牌费等。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是警察,最主要的职能还是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其余和现在警察一样的职能有管理户政、交通、黄赌毒及外事等。“清末时期的男子还留着辫子,这倒是方便了当时的警察抓人,把一根绳子绑在对方辫子上拉着就跑不掉了。”何稼男指着一张老照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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