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首创养廉银制度:但"恩俸""双俸"作补充

  《解放日报》刊文指出,明清时期政府奉行“薄俸”制度。明代“公务员”的工资是中国历代最低的。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制定的工资标准,相当于今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正一品大员,俸禄仅900石;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提高了标准,正一品为1000石。  

  网络配图

  至于普通“公务员”,其俸禄就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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