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又称剐刑或磔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比较残酷的刑法。明清时期,这种刑法用的最多,多用于罪大恶极,万民痛恨之人。
朱元璋喜施酷刑,刑部便投其所好,对各种酷刑做了规定。处以凌迟者,罪轻以36刀毙命,罪重以360刀毙命。一刀不能多,一刀也不能少。规定如此严格,是对刽子手的一种技术考验。因此,明朝的刽子手也要钻研技术,达不到刑部要求,丢饭碗事小,丢脑袋事大。
后来,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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