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传瑛 (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宗室)

钱传瑛(878年-913年11月17日),本名传锴,后改传瑛,又称元瑛,杭州钱塘(在今浙江省杭州市)人,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宗室,钱镠第三子(一说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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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本名钱传锴
  • 别名钱传瑛、钱元瑛
  • 所处时代五代十国时期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杭州钱塘(在今浙江省杭州市)
  • 出生日期乾符五年(878年)
  • 逝世日期乾化三年十月十七日(913年11月17日)
  • 爵位云国公

人物介绍

人物生平

钱传瑛天性英敏,十分喜欢儒学,藏书有数千卷,善于骑马射箭,工于草书、隶书。徐绾、许再思发动叛乱时,与三城都指挥使闭门拒冦。当时城中有二百余润州籍贯的锦工,未免锦工发动事变,钱传瑛假传钱镠之令,让锦工停止工作,然后放锦工出城外,受到钱镠嘉奖。不久后担任两浙副大使。

开平三年二月初一日(909年2月23日),梁太祖朱温赐钱镠敕文,打算选钱传瑛为驸马都尉来娶自己的女儿,因战事繁忙,最终未完婚。

乾化三年四月五日(913年5月13日),梁末帝朱友贞封长女为寿春公主。大概在此前后,梁末帝下诏选钱传瑛尚寿春公主,特授钱传瑛为大同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驸马都尉,兼加食邑八百户。九月初五日(913年10月7日),钱传瑛与钱传璙、钱传瓘(即钱元瓘)一同攻打淮南常州,在无锡县潘葑扎营,被淮南军打得大败。十月十七日(11月17日),钱传瑛逝世,享年三十六,追赠太尉(一作太师),封云国公。

亲属成员

父亲:钱镠,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武肃王

母亲:吴氏,庄穆夫人

同母兄弟:钱传璟、钱元璙、钱传璛、钱元琳

相关争议

《吴越备史》谓:“(开平三年)二月朔,日有蚀之。(梁太祖朱温)敕选王子两浙副使传瑛为驸马都尉。”《十国春秋》则谓:“天祐四年九月九日,唐哀帝以寿昌公主选王子钱传瑛为驸马,诏勅吴越国王云云。”且加按语云:“《备史》作开平三年,梁选王子两浙副使传瑛为驸马都尉,似误。”认为“以寿昌公主选王子钱传瑛为驸马”的是唐哀帝,并认为《吴越备史》所载“似误”。但天祐四年四月后梁已经代唐,并改元开平,九月不当称天祐四年九月;且唐哀帝其时已经被废为济阴王,不可能为自己的女儿选“驸马”;再加上其时钱镠尚未加吴越国王,不当有诏勅吴越国王事;此外,《十国春秋》所引敕文名言“先帝与卿,素同盟约,誓扫冦讐,远裨缔构之功,终集兴隆之运”,可知此诏书既非唐哀帝诏书,又非梁太祖诏书,当据《全唐文》作梁末帝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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