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祖 (清朝贵州按察使)

李辉祖(1637年~1702年),字元美,汉军正黄旗,明朝名将李成梁之亲族(李成梁叔祖父李春茂的后裔),副都统、一等轻车都尉李恒忠之长子,湖广总督李荫祖的堂弟,官至湖广总督、刑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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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本名李辉祖
  • 元美
  • 所处时代清朝
  • 民族族群汉军正黄旗
  • 出生地铁岭
  • 出生日期1637年
  • 逝世日期1702年
  • 主要成就官至湖广总督、刑部右侍郎

人物介绍

人物生平

初为佐领,以才望推择为兵部员外郎。康熙十二年(1673),迁郎中,出督淮安三关。

康熙十八年(1679),出任贵州按察使,当时黔疆初复,藩伯道府咸缺,他身兼四任。会大将军贝子讨云南,驻兵贵阳,军饷皆取办于李,为安民计,其请贝子严禁军中五里外樵采及禁在道院佛刹住兵,不侵民食。故大军驻兵数万而黔市不乱,民安耕居。

康熙二十一年(1682),迁湖北布政使。丁继母忧归,服阕,补四川布政使。任期七年,不畏中丞劾奏,力求敷宽政简,屏除繁苛、厘正以均、徭赋酌情、保护商旅,颇得民心。川赋旧额九十余万,张献忠乱后,田多荒芜,吴三桂继乱,民益寥寥。李辉祖劝谕流民开垦,按地起徵,生聚渐盛,旧例令州县岁支帑银,采买白蜡解部。李辉祖以蜀道险远,宜请户部就近采买,言于巡抚姚缔虞遂入奏,得旨停止。

康熙三十一年(1692),擢太常寺卿,进大理寺卿。

康熙三十四年(1695),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河南巡抚,除杂派,肃吏治。

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再次亲征准噶尔,李辉祖办理军需,擢湖广总督。康熙三十七年(1698),军需事竣,始赴任。时湖南田赋不均,李辉祖奏请清厘改正,令民自丈而以官间为覆验,有不实者惩之,以期事核而民不扰。因疏劾偏沅巡抚杨凤起于藩司任内,承办赋册,令各属出具并无不均印结,草率造报,杨凤起坐革职。

康熙三十八年(1699)六月,上谕阁臣曰:朕南巡浙江,询问地方米贵之由,百姓皆谓数年来湖广米不至,以致价值腾贵。然湖广官吏并未奏报水旱,又闻湖南百姓甚苦,皆由巡抚兴永朝、王梁、杨凤起三人相继扰害所致。总督李辉祖为人诚实,办事颇优,但欲其不徇情面,将从前废弛整理,断断不能,可召进京,以侍郎用。七月,授刑部右侍郎。

吴三桂部将黄明自康熙十九年(1680)大兵取柳州时,窜入苖峒,至康熙三十七年(1698)七月,纠党为乱,茶陵州民陈丹书、谭廷玉等因知州赵国瑄私吞银两,拥众入州城,刦夺印信、仓库,与黄明纠结刦掠,衡州官兵捕剿先后就擒,上命户部郎中刚五达等往鞫,黄明等伏法,知州赵国瑄因私派变陈丹书等,拟罪如律,李辉祖以不据实,劾奏革职,发往永定河工效力,事竣,给四品顶带。

康熙四十一年(1702)卒,祀四川名宦祠。

家族成员

父:李恒忠,初以侍卫事皇太极,赐名宜哈纳,授佐领。历任参领。崇德八年(1643),随郑亲王济尔哈朗征明,克中后所、前屯卫二城,予云骑尉世职。顺治元年(1644),同都统叶臣征山西,攻克太原、汾州府城及文水县城。顺治三年(1646),随肃亲王豪格征四川,败流贼杨荐兵于马湖府。顺治五年(1648),擢本旗副都统。顺治六年(1649),同都统巴颜驻师西安,屡破流贼孙可望、刘文炳、康荐宗等。顺治十一年(1654),同靖南将军珠玛喇征广东,败李定国兵于新会县之山峪,晋世职至一等轻车都尉。康熙十年(1671),卒。

妻:董鄂氏,满洲正红旗人,参领禅图之女,开国名臣何和礼之曾孙女。

三子:李锴。

三弟:李仪祖,袭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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