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永暾 (高丽王朝后期大臣)
金永暾(1285年—1348年),高丽王朝后期大臣。又作永旽,字晖谷,号筠轩,蒙古名那海(意为狗),本贯安东,金方庆之孙、金恂之子,许珙的外孙。官至左政丞,封上洛府院君。
个人资料
人物介绍
人物生平
金永暾在大德九年(1305年)登进士第,初授江陵府录事,累迁至嘉顺府丞。
延祐三年(1316年),随忠肃王入元请婚,事后策为一等功臣,迁掖庭内谒者监,后出任知陕州事。任满后历任谳府散郎、谳府散郎、全罗道按廉使、典校副令、典法总郎、少府判事、宗簿副令等职。
至元五年(1339年),扈从忠惠王一起至元大都。翌年忠惠王获释继位,他出任都佥议评理,因在曹頔之乱中的护驾之功,策勋为一等,赐“推诚秉义翊赞功臣”号,封上洛府院君。忠惠王被抓到元朝时,他以主辱臣死之义,与金伦力主上书请赦忠惠王。
至正六年(1346年),升任佥议赞成事。九月,奉使元朝,请求批准忠穆王亲朝贺正。元顺帝向金永暾和另一在元朝的大臣王煦询问忠惠王失德之事,他们回答称是因为有小人引导,并说小人仍在活动,于是元顺帝授权他们回国整顿。翌年金永暾回国后,升任左政丞,设整治都监,出任判事,处理土地兼并等问题。
不久后,奇皇后的族弟奇三万因到处抢夺土地、多为不法之事而被整治都监抓捕,受杖责而死,征东行省理问所官员河有源追究整治都监官员徐浩、田禄生之罪,金永暾坚持称奇三万为“元恶”,自担其责,到征东行省监狱自首。忠穆王命他出狱。金永暾和另一判事王煦请求出使元朝,上访于中书省,途中被理问所抓回,恰逢元朝也派兀理不花审案,于是他和王煦回到开京,整治都监官员都因奇三万之死而被杖责,金永暾坚持整治都监官员无罪,而王煦则耻与计较,所以元顺帝让王煦来主管整治都监。
此后,金永暾“敛迹杜门”,卒于至正八年(1348年)七月十四日,享年六十四岁。
点击展开更多人物信息
相关人物
更多 >相关事件
更多 >精彩推荐
留言讨论
发表评论
请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泄露隐私,不正当言论可能会被屏蔽。
暂时没有相关内容,欢迎发布